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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名詞解釋 - 可分之債&可分給付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1/6 下午 04:24:16瀏覽數:2159

文章引言摘要

民法名詞解釋 第271條 可分之債&可分給付

第271 條(可分之債及其效力)
*數人負同一債務或有同一債權,而其給付可分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各平均分擔或分受之。其給付本不可分而變為可分者,亦同。

■名詞解釋
△可分之債
指債之主體有多數,而以同一可分給付為標的,由數人分擔或分受其給付之債。其債權人有多數者謂可分債權,債務人有多數者謂可分債務。
△可分給付
指一個給付可分為數個給付,仍無損其性質或價值及契約目的之達成者是也。例如米、酒、金錢之類,給付分割之後僅為量的不同,非為質的差異或價值之懸殊者均屬之,而可分之債係以給付可分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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