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 條(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
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名詞解釋
△行使(102 行政警察【4】)
指以偽作真而使該物置於其通常在或流通狀態下之行為。
△依……處斷
由於針對偽造變造文書之行使行為,本法並未設制獨立之刑度明文,而僅定為「依……處斷」;是於個案論處之際,自應按其具體所行使者,究屬第210 條至第215 條所定之何類文書,而適用該條所規定之本刑進行處刑,並非謂行使某條之文書即成立該條罪名之意。
刑法-名詞解釋 行使&依……處斷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2/9 下午 05:49:10|瀏覽數:1457
文章引言摘要刑法名詞解釋 第216條 行使&依……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