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8 條(合夥財產之公同共有)
*各合夥人之出資及其他合夥財產,為合夥人全體之公同共有。
■名詞解釋
△合夥財產
係指達成經營共同事業之目的,而與合夥人個人財產劃分獨立之特別財產,包含合夥人之出資及其他財產。
△公同共有
合夥財產為合夥人公同共有,只具有潛在應有部分,公同共有財產之處分須得全體合夥人之同意。
民法名詞解釋 - 合夥財產&公同共有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1/27 下午 05:33:26|瀏覽數:1066
文章引言摘要民法名詞解釋 第668條 合夥財產&公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