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 條(侵害屍體罪、侵害遺骨遺髮殮物遺灰罪)
I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Ⅱ損壞、遺棄或盜取遺骨、遺髮、殮物或火葬之遺灰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Ⅲ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名詞解釋
△遺棄
凡未依風俗習慣將人類屍體掩埋或為火化等其他適當處理,而任意地予以移置或棄置之行為。解釋上,對該屍體有殮葬義務者,不論為積極或消極地棄置屍體;對屍體無殮葬義務者,則以積極行為就該屍體為處所上之移置,始可謂之遺棄。
△盜取屍體
指未經遺族同意或無正當理由而將屍體移離於其所處原來位置而入於自己實力支配下之謂。
刑法-名詞解釋 遺棄&盜取屍體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2/16 下午 05:02:29|瀏覽數:1661
文章引言摘要刑法名詞解釋 第247條 遺棄&盜取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