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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名詞解釋 - 分散型與集中型之司法違憲審查制度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0/9 下午 04:19:32瀏覽數:2036

文章引言摘要

憲法名詞解釋 第78條 分散型與集中型之司法違憲審查制度

第78 條(司法院之法律解釋權)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

■名詞解釋

△分散型與集中型之司法違憲審查制度
一.分散型:是指各級法院的法官在審理具體個案時,都有權利及義務去審查所應適用的法律是否違憲。當事人也可以在任何一件訴訟中,主張系爭法律違憲,並要求法院裁判。
二0集中型:是指各級法院的法官並無司法違憲審查權,而由特別設置之司法機關審理,例如憲法法院。
〔林子儀等四人合著,憲法權力分立,初版,頁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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