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 條(合意停止)
Ⅰ當事人得以合意停止訴訟程序。但不變期間之進行,不受影響。
Ⅱ前項合意,應由兩造向受訴法院或受命法官陳明。
Ⅲ前條規定,除第一項但書外,於合意停止訴訟程序準用之。
■名詞解釋
△合意停止
一.定義:指訴訟程序進行中,基於當事人雙方之明示或擬制合意,而停止訴訟程序之進行。
二.所涉概念:民事訴訟法於職權進行主義下,兼採當事人進行主義。
三.類型:明示合意停止(民事訴訟法第189 條)、擬制合意停止(民事訴訟法第191 條第1 項前段)
民事訴訟法名詞解釋 - 合意停止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0/9 上午 11:36:14|瀏覽數:916
文章引言摘要民事訴訟法名詞解釋 第189條 合意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