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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名詞解釋 船艦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2/18 下午 04:58:13瀏覽數:566

文章引言摘要

刑法名詞解釋 第333 條 船艦

第333 條(海盜罪)
I未受交戰國之允准或不屬於各國之海軍,而駕駛船艦,意圖施強暴、脅迫於他船或他船之人或物者,為海盜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Ⅱ船員或乘客意圖掠奪財物,施強暴、脅迫於其他船員或乘客,而駕駛或指揮船艦者,以海盜論。
Ⅲ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名詞解釋

△船艦
船艦,即武裝船隻之意。原則上,只須具有武裝攻擊能力者即足當之,惟早期實務判例則主張其須能行駛於海洋且具備與海軍船艦類似設備者,始謂之船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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