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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名詞解釋 - 訴願法第22條 「最初」的意涵&「書面」的意涵
刑法名詞解釋 第187條之3 使用
刑法名詞解釋 第187條之2 放逸&核能、放射線
刑法名詞解釋 第187條之1 製造、販賣、運輸、持有&核子原料、燃料、反應器、放射性物質或其原料
刑法名詞解釋 第186條之1 使用
法名詞解釋 第186條 製造&販賣&運輸&持有&爆裂物&軍用&未受允准而無正當理由
法名詞解釋 第185條之4 肇事&逃逸&本罪之主觀要件
刑法名詞解釋 第185條之3 動力交通工具&駕駛&本罪之性質&不能安全駕駛
刑法名詞解釋 第185條之2 飛航&飛航設施
刑法名詞解釋 第185條之1 劫持&控制飛航或行駛&使用中之航空器
刑法名詞解釋 第185條 損壞&壅塞&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
刑法名詞解釋 第184條 軌道&燈塔&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