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8 條(親等之計算)
*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旁系血親,從己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再由同源之直系血親,數至與之計算親等之血親,以其總世數為親等之數。
■名詞解釋
△親等
血親:直系血親,乃以己為準,上下各以一世代為一親等,例如,父子各為一親等;祖孫各為二親等。旁系血親,例如,兄弟姊妹為二親等;伯叔侄舅甥為三親等之旁系血親。
〔參見,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民法親屬新論,修訂十三版,頁42。〕
民法名詞解釋 - 親等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2/22 下午 04:26:22|瀏覽數:882
文章引言摘要民法名詞解釋 第968 條 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