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 條(履行輔助人之故意過失責任)
*債務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過失時,債務人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但當事人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名詞解釋
△履行輔助人
按所謂履行輔助人,係指債務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為債務人履行債務者而言。簡言之,履行輔助人之概念必須係在契約關係之前提下,此時履行輔助人之行為即等同於債務人本人之行為,但在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中,既無契約關係存在,自無債務人之履行輔助人可言。(參照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2 重訴78 民事判決)
民法名詞解釋 - 履行輔助人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0/21 下午 04:42:42|瀏覽數:1221
文章引言摘要民法名詞解釋 第224條 履行輔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