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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名詞解釋 - 公示催告程序

作者:補教名師

名詞解釋 - 2020/11/27 下午 03:05:21瀏覽數:1215

文章引言摘要

民事訴訟法名詞解釋 第539條 公示催告程序

第539 條(一般公示催告之要件及效果)
Ⅰ申報權利之公示催告,以得依背書轉讓之證券或法律有規定者為限。
Ⅱ公示催告,對於不申報權利人,生失權之效果。

■名詞解釋

△公示催告程序
法院依當事人之聲請,以公告方法催告不明之利害關係人申報權利,如不予以申報,經法院除權判決,始生失權效果之特別訴訟程序。在公示催告程序中,因相對人不明,並無訟爭性,本質屬於非訟事件。在公示催告程序中,對於法律關係之存否,亦不能為確認之裁判,如對於法律關係發生爭執時,仍須提起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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